在“宗经”、“复古”等思想观念指导下,隋唐雅乐在继承先代吉礼用乐规范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祭祀天、地、人祖的礼仪规范及其仪式音乐表演体系。这种规范与体系是以礼典的形式颁布并奉例行事的,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维护封建文化专制的音乐制度。当然,这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证中国远古以来的传统文化精髓得到很好地继承和发扬。
一、神之大小与礼之轻重
古代祭祀,人们往往依据“神”在人们心中的主宰地位,多将其分为三六九等。大神大祭,小神小祭。《周礼》“大宗伯”条记载,每逢大祀,多供奉玉帛和纯色的牛羊犬牲;次祀只用一般的牺牲和钱币;小祀仅用牺牲。郑司农(郑众)解释说,祭祀天地为大祀;祭祀日月星辰为次祀;小祀乃为司命以下继承先代之传统,隋唐礼乐大典也根据“神之大小”,多将祭仪分为大祭、中祭和小祭三种规格。
隋唐时期,祭祀天地、人祖宗庙、五帝乃为大祭;祭祀日月星辰、社翟、先帝、先蚕、先圣先师等多为中祭;祭祀司中、司命、风雨、山泽等诸神乃为小祭。如果仔细比对文献所载内容,隋唐大、中、小三个级别的祭祀对象还稍有不同。
自古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天地是万事万物的主宰。理所当然,祭祀天地规格最高。昊天,又名太一神、上帝、天帝,俗称老天爷,是华夏文化圈(南楚文化圈、中原文化圈)中的至高天神。在古代先民看来,天神具有超人的意志和品格:她公正无私地俯瞰苍生,寻觅以“王道治天下”的君主,并佑推有“王天下之德”的人做“天下王者”。
历代统治者均以“天子”自称,寓意替天行道,统治人民。如此说来,由远古生殖崇拜演化而来的祭祀天地,却被古代帝王涂脂抹粉,并着以五颜六色的外装。汉代以来,在五行思想影响下,祭祀昊天,多配祭五帝(五方上帝)。天地相配,与之对应的“人格神”就是皇帝祗以及“国之所托”的神州或九州。
土地被誉为“大地之母”,既生养万物,又承载万物。其生长的草木五谷,更是黎民百姓的衣食之源。因此,自古以来,我国先民非常重视侍奉土地,并将其与祭天一道上升为大祭。人的生命存在不仅有赖于男女两性之事之生命创造,而且必须依靠天地酿造的五谷畜禽延续生命。可见,人类生息繁衍紧密围绕人口与饮食生产两件要事。
自夏启打破“禅让制”建立国家以后,私有观念逐渐根深蒂固,祖神崇拜也日趋膨胀并最终荣升为大祭之列。祭祀规格不同,供奉物品也多寡贵贱有别。除牺牲、钱币、玉帛不同外,祭酒更有讲究。
大凡祭祀不仅要选择吉日、斋戒数日,而且祭前沐浴、更衣。大祭之时,皇帝一般亲自前往,除跪拜、祭酒、祷告祭文外,还需进行初献;如若帝王不亲祭,则由他人代其行事,小祭诸神,皇帝不必亲祭,除太子亲往外,也可派遣或委托有关部门代行其事,即“有司摄事”。
仪式用乐规格也是和祭祀对象之等级紧密相关的。祭祀规格越高,仪式音乐表演则较为庞大复杂,表演场面也更加恢弘壮观。如祭祀天地人祖的大祭、中祭大多需展宫悬之乐。不仅如此,祭祀仪式用乐规格也与亲祭者身份休戚相关。如与帝王身份等同的皇后季春亲桑、享先蚕,亦需展宫悬之乐。
二、乐悬、乐队、乐服、乐饰
乐悬是西周礼乐制度中关于钟磬等八音乐器悬挂、排列的一种规章制度。隋唐时人本着“乐随礼变,礼随乐通”的思想理念,乐悬制度也因时而变。
公元年,高祖杨坚“受命”于天,不久便开始了制礼作乐的一系列工作。关于乐悬、登歌乐队、演员着装及其各种装饰、纹饰,高祖当朝后予以明确规定。在继承先代礼乐传统基础上,隋文帝实现了本朝乐悬及其登歌乐队建设。
首先,关于宫悬乐队,四面排列。编磬下方,歌、琴、瑟、箫、筑、筝、掐筝、卧箜篌、小琵琶,四面各10人;编钟下方,笙、竽、长笛、横笛、箫、筚篥、篪、埙,四面各8人。建鼓四面,每面各1人;柷、敔乐工,各1人。
此外,祭天神,悬加云雷之鼓;祀地祇,悬加灵鼓;祭祀宗庙,悬加路鼓。不仅如此,由远古生殖崇拜演化而来的旌旗、桑枝、鸟羽等纹饰,历经千年岁月流转,依然绘刻在簨虡之上。
其次,“登歌”乐队,钟、磬各一虡,每虡乐工1人;歌工4人,兼琴瑟演奏;箫、笙、竽、横笛、篪、埙各1人。登歌乐工头裹介帻发巾,着朱连裳、乌皮履。宫悬及下管乐工,头冠平巾帻,也身着朱连裳。王师大捷,歌奏“凯乐”,歌者头冠武弁,着朱褠衣。
再者,太子轩悬,排东、西、北三面(去南面)。镈钟,三虡,列于辰、丑、申三个方位;建鼓三面,亦如之。与天子宫悬乐队比对,太子登歌乐队乃去兼歌者二人。此外,关于鼓吹仪仗乐队方面,天子、太子以及四品以上官员亦均有相关规定。
开皇九年(公元年),隋朝大*一举击败南陈,破其宗庙,迁其礼器,大获南朝旧乐。为彰显华夏正统血脉,隋文帝下诏修改雅正之乐,时有牛弘等人依据《周礼》、《仪礼》之古法,遂对隋初雅乐宫悬及其乐队等相关内容进行重新修订。
修缮完毕,其宫悬布陈之法较隋初宫悬,编钟、编磬以及镈钟总的虡数并未改变,有所变化的是每虡用数由14件增为16件;原来歌工4人,现减为2人;效仿《周礼》祭天增雷鼗一件,祭地增灵鼗一件,祭宗庙增路鼗一件;新增击节乐器“节”,减筚篥、箜篌、琵琶等西域乐器。
大业元年(公元年),隋炀帝即位,不久便着手郊庙音乐的修订工作,直至大业六年,大功告成。就宫悬乐队而言,不仅大造飨宴殿庭乐队,而且更造三部大型宫悬乐队以用于五郊、庙堂。此外,又大增房中之乐。
关于郊庙供奉的玉璧以及乐工、舞人着装,唐代宫廷行礼并未严格遵循先代五行、五方配五色之传统。开元八年,赵慎奏请依据《周礼》进行改进,要求以青蓝色玉璧祭天,以*色玉琮祭地,又以青珪、赤璋、白琥、玄璜四种上等玉璧礼祭东南西北四方。
对于“舞者常持皂饰,工人恒服绛衣”之服饰,赵慎也提出严厉批评,并奏请朝廷,要求乐工及其歌舞演员服装各依方色:五郊各配以青、*、赤、白、黑五正色;宗庙崇尚*色,仍以主色褾袖。如此举措,寓意同色相感,阴阳交泰,以达万物和谐众生。
与此同时,《通典》还较为详细地记载了乐悬器物上的各种纹样、数量以及诸多祥瑞之物。天宝之乱,大唐由盛转衰。安禄山攻入长安后,不仅恣肆毁其宗庙,而且徙其钟鼎等象征王权的贵重礼器。叛乱前后历时八年,大唐礼乐遭受重创。
三、文舞与武舞
1.隋代以前的文舞与武舞
若从西周宫廷上演的《云门》、《咸池》、《万舞》、《桑林》等乐舞来看,文、武二舞早在远古时期即已发端并有所发展。先秦时期,宫廷表演的舜《韶》与周《武》乃是文武二舞的集大成之作。不仅如此,文舞二舞各有其特定的舞姿、舞容以及服装、道具。
仅就舞具来说,大多手持羽、牛尾、桑枝,武舞则手拿干、戚、剑、弓以及矛和盾等。可见,文舞创作表演的主题重在表“德”,武舞则重在表“功”。文舞与武舞表演多用于祭祀天、地、人*,后世文献多称为雅舞或雅颂之乐。
秦朝已降,包括“六代乐舞”在内的诸多雅乐歌舞仅《韶》、《武》二部保留相对完整,也日趋成为后代雅舞创作效仿的典范。郭茂倩《乐府诗集》留存“雅舞”歌诗一卷,其主要收录汉魏六朝以及隋唐时期的文、武二舞歌诗。
2.隋唐文舞与武舞
隋文帝“逐鹿”功成之后,伴随制礼作乐进程的推进,标榜文武韬略的文、武二舞之形制也随机予以确立。据《隋书·音乐下》记载二者在服装、道具、引舞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开皇九年至十四年,期间历经牛弘等人革新发展,文、武二舞在舞具编配等方面又有所新变。
目前,《隋书·音乐下》记录了隋旸帝时期文舞、武舞歌辞四首,其中两首用于圜丘祭天,另有两首为元会宴飨所用,郭茂倩编辑《乐府诗集》时一并将其录入。其中,圜丘祭天文舞、武舞歌辞列入“郊庙歌辞”一类;元会庆典的文舞、武舞歌辞则归入“雅舞”一类。
四、总结
继承创新,继往开来。隋唐统治者在继承远古生殖崇拜祭祀天、地、人祖之礼乐传统的基础上,也相继创立了一套相对稳定与规范的仪式音乐表演制度。在具体的音乐实践当中,人们往往依据“神之大小”予以确定礼乐表演之等级。对于天、地、人祖之大祭,天子多亲往,展宫悬之乐,兴文武二舞,登歌奠献玉帛,享飨五齐三酒以及诸多珍禽美食。在降(迎)神、送神之乐歌声中,倾情表达尊神、敬神、娱神、祈神之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