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连续14日无新增新冠肺炎
累计例治愈出院
年3月4日8时至5日8时,陕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疑似病例0例。
截至3月4日8时,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其中输入性病例例,密切接触者例,无明确接触史病例15例。累计确诊病例中,西安市例、宝鸡市13例、咸阳市17例、铜川市8例、渭南市15例、延安市8例、榆林市3例、汉中市26例、安康市26例、商洛市7例、杨凌示范区1例,韩城市1例。
全省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0人(外省协查),累计人,均集中医学观察。新增解除密切接触者人,累计解除密切接触者人。
31省区市累计例新冠肺炎病例
武汉新增例新冠肺炎
3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新增死亡病例31例(湖北31例),新增疑似病例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减少例。
截至3月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例(武汉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武汉例),新增死亡病例31例(武汉23例),现有确诊病例例(武汉例),其中重症病例例(武汉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武汉例),累计死亡病例例(武汉例),累计确诊病例例(武汉例)。新增疑似病例67例(武汉61例),现有疑似病例例(武汉例)。
3月4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浙江2例)。截至3月4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香港特别行*区例(出院43例,死亡2例),澳门特别行*区10例(出院9例),台湾地区42例(出院12例,死亡1例)。
世卫组织:中国境外新增例新冠肺炎
境外76国累计确诊例新冠肺炎
当地时间3月4日,世卫组织更新新冠肺炎疫情报告。截至欧洲中部时间4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17时),中国境外共76个国家确诊新冠肺炎例,死亡共计例。与前一日相比,中国境外新增新冠肺炎例,新增4个国家(阿根廷、智利、波兰、乌克兰)出现病例。
意大利确诊病例升至例
累计死亡例
根据当地时间3月4日18时意大利卫生部公布的最近数据,意大利现有新冠病*患者例,死亡例,治愈例,累计确诊感染新冠病*总人数为例,较3月3日18时新增例,新增28例死亡病例。
意大利卫生部4日宣布,自3日以来,意大利民防部门已经向意大利疫情“红区”(伦巴第的十个城镇及威尼托的一个城镇)的居民分发了2.5万支医用口罩。同时,还向意大利全境的医护人员提供了40万个FFP2和FFP3两个欧洲标准等级的防护口罩。
日本累计确诊例新冠肺炎
截至日本当地时间3月4日23时,日本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例,因新冠肺炎死亡累计12人。据日本广播协会电视台报道,从3日深夜到4日晚上11时,日本山口县、京都府、爱媛县、北海道、千叶县等地新确诊36名新冠肺炎患者,在日本国内的日本人和中国游客等累计确诊例;“钻石公主”号邮轮累计确诊例;从武汉乘坐包机返回者累计确诊14例。截至4日,共有58名重症患者在日本接受治疗。
美国新冠肺炎感染增至例
美国加州首次出现死亡病例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报道,截至美东时间4日下午5时,全美报告新冠肺炎感染病例例,死亡病例11例。这一数字相比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截至3日下午4时的统计数据,确诊病例增加24例,死亡病例增加2例。4日新增的死亡病例分别来自华盛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其中加州是首次出现死亡病例,华盛顿州的死亡病例已达到10人。确诊病例出现在全美13个州。
伊拉克4日首现多起新冠肺炎死亡病例
伊拉克卫生和环境部4日夜间在其社交媒体上先后发布两则声明,宣布了该国两起因感染新冠肺炎而死亡的病例。第一则声明称,巴格达一名女性患者尽管接受了一切可能的治疗,但仍因免疫力受损严重而死亡。第二则声明称,巴格达一名65岁的患者感染新冠肺炎后死亡,其同时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声明还呼吁民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当天早些时候,有媒体报道称,伊拉克库尔德地区卫生部门报告了该国首例感染新冠肺炎后死亡的病例,系北部苏莱曼尼亚的一名70岁老人。但伊拉克卫生部随后发表声明表示,该名老人仅是疑似病例,其本身患有慢性疾病,进行样本采集后不久健康状况便迅速恶化并死亡,是否感染新冠肺炎还需进一步检测确认。
新冠肺炎第七版诊疗方案发布
这些方面有变化
3月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新版诊疗方案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1.防疫形势提示警惕境外输入病例:
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我国境内疫情上升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大多数省份疫情缓解,但境外的发病人数则呈上升态势。
随着对疾病临床表现、病理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诊早治,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医院感染,同时也要注意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传播和扩散。
2.传播途径:增加“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3.增加“病理改变”:以肺脏和免疫系统损害为主;其他脏器因基础病不同而不同,多为继发性损害。
4.临床表现:增加对孕产妇和儿童的临床表现描述。
孕产妇临床过程与同龄患者接近;
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呼吸急促。
5.诊断标准调整:
对流行病学史中的“聚集性发病”做出解释,即“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临床表现中的“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修改为“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确诊病例在原有核酸检测和测序基础上增加“血清学检测”作为依据。
6.临床分型调整:
仍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
重型按照“成人”和“儿童”分别定义,成人的重型标准没有变化,增加儿童重型标准;
7.按照成人和儿童分别增加“重型、危重型临床预警指标”。
8.增加疑似病例排除标准:疑似病例排除需满足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
9.治疗措施中,关于氧疗措施、抗病*治疗、重型及危重型治疗和中医治疗均有部分调整。
10.“解除隔离标准”改为“出院标准”:
出院标准增加“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连续两次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改为“至少间隔24小时”。
出院后注意事项。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为加强对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离,将“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要求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教育部发布最新通知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可组织已完成学位论文春季毕业研究生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合理调整优化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
可组织已完成学位论文春季毕业研究生开展远程视频答辩
《通知》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
可适当顺延夏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
各培养单位要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
陕西中小学可收取课后服务费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年)〉的通知》(中办发〔〕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精神,经省*府同意,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列为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中小学可收取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教育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财*补贴情况,依据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核定,按相关规定办理,同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
二、各地须严格依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12号)内容,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落实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应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公示制度,将中小学课后服务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内,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四、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工作,加强对贫困生的课后服务保障,防止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给家长造成负担。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免收课后服务费。
五、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六、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2月25日
来源:陕西二套融媒中心综合
责编丨张瑞琪
审核丨吴汉兴赵梓希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
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