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社会”的自然和神圣维度
——以《乡土中国》为例的文本解读
王建民
一、引言
时至今日,费孝通先生的早期作品《乡土中国》已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经典之作,初入大学的学子往往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这本书走进社会学大门;在社会学领域浸淫多年的学者也不断从中汲取学术营养,挖掘其中的“微言大义”。谈及这本书,人们熟悉的往往是费孝通先生对“文字下乡”“差序格局”“无讼”“长老统治”等问题的讨论。其中,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差序格局”概念,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乡土中国》的代名词。不过,根据费孝通(:4)本人的说法,这本书是“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所牵涉的内容,远不是关于差序格局的讨论所能涵盖的。
实际上,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隐含了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侧重于“乡土”,即“乡土”社会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只有认清这一性质后,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剖析乡村问题和建设乡村。在《乡土中国》初版一年后,费孝通(/)有一篇对晏阳初的文章《开发民力建设乡村》的评论,指出晏阳初以传教的精神理解教育,把中国乡村的问题归咎于农民自身的“不足”。费孝通认为,这种“不足”不是农民本身的“缺失”,而是乡土社会的性质使然。二是侧重于“社会”,即乡土“社会”并不是由单一方面构成的,实际上包括多个方面的紧密关联,或者说,乡土社会本身有一个内在的秩序。其实,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呈现了一幅“乡土秩序何以可能”的整体图景,如果仅从“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等人际关联的角度考察之,或有所褊狭。
细读《乡土中国》可以发现,费孝通对乡土社会的讨论至少有三个维度:一是人际纽带,二是物我关系,三是神圣体验。以往人们